2008年度福星卡(試行)積分獎勵辦法
瀏覽次數:1681發布時間:2008-09-23
根據《中國福利彩票電腦票江蘇省投注積分卡(福星卡)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管理辦法)之規定,現將中國福利彩票電腦票江蘇省投注積分卡2008年度(試行)積分獎勵辦法公告如下:
一、本辦法是對中國福利彩票電腦票江蘇省投注積分卡(以下簡稱福星卡)2008年度(試行)積分(
二、根據福星卡2008年度(試行)的積分,福星卡固定獎設置以下獎等:
1、一等獎(20名)
在本年度按福分總分排列,取前4名,若有多人并列,則從并列者中抽取確定。
在本年度福分積滿1000分、善分積滿70分的福星卡中各抽取8人。
以上獲獎者每人獎勵市場價5000元左右的品牌電腦一臺。
2、二等獎(100名)
在本年度福分按總分排列,從第5名起取20名,若第20名有多人并列,則從并列者中抽取確定。
在本年度福分積滿500分、善分積滿50分的福星卡中各抽取40人。
以上獲獎者每人獎勵市場價1000元左右的品牌手機一部。
3、三等獎(1000名)
在本年度福分按總分排列,從第25名起取100名,若第100名有多人并列,則從并列者中抽取確定。
在本年度福分積滿300分、善分積滿30分的福星卡中各抽取450人。
以上獲獎者每人獎勵市場價100元左右的品牌U盤一個。
以上獎項不可兼中兼得。
三、抽獎于2009年1月上旬在江蘇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進行,請南京市公證處現場公證,并邀請部分銷售人員、彩民代表現場見證。獲獎福星卡卡號于次日在相關媒體公布。
四、獲獎者根據所領福星卡歸屬地,憑福星卡(記名卡可憑身份證)到所在市福彩中心辦理兌獎手續。兌獎期限為自該次抽獎結果公布之日起60天,逾期視為棄獎。
五、各市開展積分卡獎勵活動的獎勵方案以當地市福彩中心的公告為準。
六、本獎勵辦法的解釋權歸江蘇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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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蘇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